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星期一(9月11日)发布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以防止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股份等方式限制竞争行为。

根据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号“市说新语”,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出台的首部经营者集中监管领域合规指导性文件。

《指引》提出,经营者应重点关注与上一会计年度中国境内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下同,约7500万新元)的经营者有关的集中,充分评估反垄断法律风险。这其中包括与这类经营者的合并、收购股权以及新设合营企业等。同时,对于交易金额巨大或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受到业内广泛关注的经营者集中也应重点关注。

《指引》还提到,鼓励具有经营者集中需求的经营者,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特别是中国境内年度营业额超过100亿元的经营者。此外,也鼓励经营者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承诺机制。

《指引》明确,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一项事前反垄断监管制度,旨在防止经营者通过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通过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管理,可以帮助经营者识别、评估和管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律风险,避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以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