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继8月中国国家发改委等16部门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后,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本周也发布了促进民营经济发的22条举措。

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7月发布“民营经济31条”(《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上月包括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在内的16部门已发布28条具体举措。

中国政府本月初也宣布,将在国家发改委内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专门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各项重大举措落地实效。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星期一(9月18日)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简称《举措》),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举措》22条具体措施聚焦五个方面,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减轻企业费用负担。

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加强互联网平台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平台企业合规推进机制,降低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成本。

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22条举措的发布将极大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更有力量,使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