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逸山:撤控阿末扎希牵动马政治动向

这可真是突如其来、令人意想不到的新闻。马来西亚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同一案件面对的47项刑事控状,忽然被马国总检察署向法庭申请撤销,要求判处阿末扎希“无事省释”(可被释放但不等同于罪名不成立);法庭同意,阿末扎希遂以胜利者的姿态,在支持者簇拥下带着他招牌式的微笑,信步走出法庭,上车时还不忘高举拳头,与大家一起喊口号助兴。消息传来,朝野一片哗然。

阿末扎希面对的这些刑事官司,可追溯至2018年,他第一次担任副揆的国阵政府倒台后,新的希盟政府所委任的政府体制外新总检察长,雷厉风行地检控一众前朝高官涉及贪污腐败、滥权自肥等。不但阿末扎希被控,连前首相纳吉也面控,而且部分罪名已被定罪,在终极上诉失败后,已然入狱超过一年。

当年马国选民以选票改朝换代,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国阵政府在一党独大执政超过半世纪后,已严重腐化到不可救药,逾越可以洗心革面的边界,必须推翻、取而代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丑闻,当属纳吉所涉的一马发展公司的资金被乾坤大挪移中饱私囊。外界认为国阵高官长年以来多多少少都各有所得,阿末扎希作为国阵最主要政客之一,自不能免于这种刻板印象。无论这些面控的国阵高官案件结果如何,所谓大众舆论法庭,早已判定他们罪有应得。所以阿末扎希忽然被总检察长和法庭“放生”,让各界难以接受。

马国司法制度师承前殖民宗主国英国,总检察长作为当然的公共检察官,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以刑事罪名检控任何人,如阿末扎希的案件,即便检控了也可随时撤回控状。总检察长这些决定都是终极的、不可被法庭进行司法复核。当下阿末扎希的控状虽被撤回,总检察长仍保留以后可再次以相同或相似罪名起诉他的权力。这对于被告来说自然不尽理想,因为今日虽以自由身步出法庭,但改天检方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可能再次提控,那不就没完没了地重复面对相似官司吗?

一些国家如美国有不可以相同罪名再次起诉的宪法规定,但马国和许多采用英制的司法辖区看来并非如此。阿末扎希的律师在获知总检察长决定撤回控状后,向法庭申请直接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但法庭维持“无事省释”。阿末扎希则誓言上诉,还自己“清白”。

无论如何,阿末扎希目前已无控罪在身,却已引起朝野极大的不满。在反对党方面,前首相兼土著团结党主席慕尤丁也面对相似的刑事控状,不过部分控状不久前被承审法官认为不够精细、没有阐明到底犯了什么罪而宣判罪名不成立。

慕尤丁虽然当时也胜利地步出法庭,但还是面对其他几项刑事控状。他看到阿末扎希“同人不同命”,所有控状都被主动撤销,当然心有不甘,刚好又是一个绝佳的政治课题,于是与反对党国盟里的一众领袖高声“合唱”,批评这项撤控决定,认为总检察长是“收到上头的指示”。因为总检察长由首相委任(虽然形式上是首相推荐、国家元首正式委任),这种政府可能干预总检察长检控与否决定权的说法,在一般人心目中站得住脚。不过,马国恰好碰上新旧总检察长交接的关键时刻,旧总检察长无须再看首相脸色,反正马上就要离任。

至于在朝一方,阿末扎希所领导的巫统,主流派当然声称他是沉冤得雪。不过在团结政府里的其他成员党就未必这么想,因为希盟之前长期反对国阵的最主要论述之一,就是把国阵与贪腐划上等号。如今必须有个说法,才能向他们各自的支持者交代。

柔州补选是绿潮试金石

去年底马国大选后,希盟毅然与国阵结盟共组政府,理由就是为了防止支持者最恐惧、被认为是由最保守与提倡高度宗教化的绿潮一方执政,才勉强安抚了支持者追求反腐、改革的心灵。如今阿末扎希获释,希盟支持者认为是放任腐败势力抬头的做法,所以不但反对党方面,连团结政府里拥有最多国会议员的民主行动党,也向总检察署讨说法;只有一名议员(其党主席)的统民党,更声称若不满意总检察署的解释,将不再支持安华政府,让后者以一票之差失去国会三分之二议席支持。总检察署方面则公式化地声明,有多项理据达至撤控决定,虽然没有提供详细内容。至于这个说法能否获得朝野信服,还须一段时间来检验。

不过,时间显然不在团结政府这方,因为本周末即将迎来柔佛州一国一州议席的补选。在去年初的柔佛州选里,巫统可谓狂胜,赢得绝大多数议席。但时过境迁,当下绿潮来势汹汹,阿末扎希获得撤控的议题如持续被绿潮炒作,可能在选举中发酵,让这两个选区成为绿潮攻克巫统(以至团结政府)堡垒的滩头堡。

作者是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研究所)

高级研究员

马来西亚太平洋研究中心首席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