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张福生涉嫌受贿近4000万元(人民币,下同,738万新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央视新闻报道,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三(10月9日)一审公开宣判张福生受贿案,对张福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张福生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福生被指在1997年至2022年,利用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公安部政治部调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处长、副局级调研员、副局长,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承接项目、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893万余元。
法院认为,张福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张福生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对其酌予从重处罚。
张福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数额、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2岁的张福生在2019年11月任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党委成员,直至2022年11月官宣被查。他在2023年6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简称“双开”)。
据《北京日报》旗下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张福生是中共的二十大后消防系统第一个被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
今年1月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披露,“少量多次”是张福生违纪违法最突出的特点。他从不大笔大笔收钱,而是每次一两万、三五万,最多也就10万左右,但到他落马时,这一笔笔加起来达数千万元,涉及行贿人有数百人,查实的受贿行为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张福生在片中说:“说白了还是自己意志不坚定,办了不该办的事,收了不该收的钱。给消防这个集体抹了黑,没有完全按照中央要求去做,特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