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星期四被控受贿逾1.04亿元人民币(1900万新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星期四(10月24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商黎光受贿案。

洛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从1999年至2023年这24年间,商黎光利用他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04亿余元人民币。

报道提到,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商黎光的刑事责任,并称商黎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商黎光去年9月落马、今年2月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在3月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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