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据报限制12省市发新债能力

中国增发特别国债之际,有消息称国务院已限制12个债务高风险地区发行新债和上马新项目。分析认为,在中央与地方债务比重长期失衡之下,近期举措表明官方正通过增加中央举债减轻地方债务压力。

路透社星期三(10月25日)引述知情人士称,一份9月下旬出炉的国务院文件已于本月发放给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文件提到,包括辽宁、吉林、云南、贵州、天津和重庆在内的12个省市自治区,将只能承担中央政府批准的特定项目,修建火车站和发电厂等项目则不被允许。

文件规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LGFV)的债务增速不得超过所在省份企业贷款的平均增速。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国务院批准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少数项目,例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

和多数主要经济体不同,中国政府债务以地方债务为主。去年地方债总规模超过9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17.2万亿新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高达76%。过去三年,防疫开支增加、投资回报降低和土地收入减少等多重因素,加重中国地方财政负担,也加剧市场对地方债升级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担忧。

中共政治局在7月底召开的会议上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中国政府星期二(10月24日)增发1万亿元国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政府。尽管这批国债的官方用途是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但分析认为,部分资金将用于化解楼市和地方债风险。

本月以来,中国已有至少25个省市披露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计划,发债规模突破1万亿元,超过此前两轮规模。和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的普通再融资债券不同,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地方隐性债务,其中多是由城投公司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

一名不愿具名的经济学者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分析,尽管限制部分地方政府发债的消息尚未被官方确认,但这项举措符合为地方化债的逻辑。这些省份没有太多还能抵押的有价值资产,强行发债只会加剧寅吃卯粮的困境。而无论是强制国有银行认购,还是通过高折扣吸引地方金融机构认购,都有可能造成金融风险。“将它们的地方债变成中央债,通过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来消弭债务风险,是当前较为合理的解决之道。”

这名学者同时强调,这样的做法只应作为特殊情况下的权宜之计。长期来看,地方政府对当地状况相对熟悉,更适合承担投资功能和相应发债职责,中央政府只是发挥辅助作用。“地方政府应借此契机改善投资机制,避免让中央持续承担债务。”

中国增发国债当天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部分地方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了解各地经济形势、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明年全国经济工作的建议。

根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星期三发布的文告,参与座谈会的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贵州、陕西等地发改委主要负责人。郑栅洁在会上指出,要清醒看待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统筹衔接做好今明两年重点工作,做到“扩内需、强实体,防风险、保民生”。

文告也披露,近期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了解各地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对明年经济工作思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