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都北京调整优化购房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降至3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消息,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五部门星期四(12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下调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延长最长贷款期限。

《通知》提出,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

《通知》指出,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了居民购买住房的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此次调整取消了房价过快上行阶段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

《通知》也明确对普宅认定标准进行优化。此次调整结合市场变化,对普宅的建筑面积、价格标准进行了适当上调。调整后,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及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五环内成交价格在每平方米8万5000元(人民币,下同,约1万5971新元)及以下、五至六环成交价格在每平方米6万5000元及以下、六环外成交价格在每平方米4万5000元及以下的住房视为普宅;全市普宅占比提高至七成左右,将有更多家庭能够享受住房转让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此次调整还将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

各银行应根据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政策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