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爆料称,郑州公共交通集团“为进一步缓解集团经营和资金压力”,12月21日发布了鼓励职工个人自主创业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该公司员工回应媒体时,证实上述意见稿确为公司所发,但“具体什么时候施行还不确定。”

根据顶端新闻报道,郑州公交工作人员对此回应说:“(文件)是真实的,但不是正式的文件,是征集意见,具体什么时候施行还不确定。”

对于文件中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等相关问题,该工作人员回应其并非征集方案部门,不清楚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征集意见后,正式文件何时下发、何时施行,目前都还没确定。”

据网传截图显示,郑州市公共交通公司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征求《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鼓励支持职工个人自主创业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文件内容写明,该《通知》由人力资源部起草,按照集团公司工作安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并加盖了该公司公章。

内文附件中还有一份《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鼓励支持职工个人自主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第一条写明:为进一步缓解集团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满足职工自主创业的实际需求,集团公司鼓励职工个人进行自主创业,激发全体职工的创造力和创业活力。

该《意见》具体内容包括,上述办法适用于在集团公司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职工;创业期间离岗,集团公司保留其劳动关系;自主创业期限不超过两年;创业期间保留原职级,工龄可连续计算,管理人员不再保留其职务;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津贴补助,不再享受各项福利待遇;创业期间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承担,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终止或由本人承担缴纳;创业期间提前终止协议,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批准后可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