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通过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收紧了对事故和灾害处理的控制,加大了对响应不力责任方的处罚力度,并建立多项信息发布制度。有分析称,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可能被进一步限制。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星期五(6月28日)通过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中国近年来洪水、地震等极端天气及灾害频发,考验中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应急响应能力。路透社报道称,此次修订在2007年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30多条条款,加大了应对不力责任方处罚,包括对未能充分准备或响应突发事件单位的最高罚款提高了五倍,至100万元人民币(18万6600新元)。
该法也完善了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规定,建立包括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新闻采访报道制度、网络直报和自动速报制度等多项制度。路透社报道分析,中国媒体对突发新闻的报道可能受到更多限制。
该法规定,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政府和部门应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对信息发布,该法规定,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和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
德国墨卡托中国研究所的中国问题专家德林豪森(Katja Drinhausen)称,该法表面上目的是增加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实际上却是国家垄断了对信息流的控制。
新法也规定,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中国官员对一些突发事件反应迟缓,曾引发公众反感。去年4月,北京长峰医院火灾造成29人死亡,但事发8小时后官方才发出通报,引发争议。去年8月,河北涿州汛情严重,多地内涝、停水停电,居民抱怨官方无预警,且救援推进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