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0亿”级巨贪俱乐部又添新人,这次上榜的是一名地级市副市长。

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人民法院报》上周五(10月11日)刊发黑龙江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腐败案公告,披露了这名副厅级官员的贪腐“成绩单”。一个副市长的非法所得,密密麻麻在报纸上列了一版半,让“罄竹难书”突然间有了具象。

公告显示,官职不大的李传良涉案总额竟然超过31亿元(人民币,下同,5.7亿新元)。官方在案件中查封房产1021处,土地、滩涂27宗,林地八宗;扣押汽车38辆、机械设备10台(套),还冻结了18家公司的股权。法院申请没收的财产清单中,光是车库就有200多个。

回想起来,当年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落马后,被曝私藏三吨现金,刷新了大家对钱的认知,原来钱是可以用“吨”计算的。赖小民案震惊一时,他也被形容为中共建国后“第一大贪官”,但官方通报的赖小民涉贪金额17亿8800万元,在李传良面前可是小巫见大巫。

比赖小民晚几个月落马的中共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在2022年9月被判处死刑。据官方调查,这名厅级官员从2006年开始犯罪,涉案金额打破了赖小民创下的纪录,高达30亿6900万元。如今,这位巨贪也以微差输给李传良,把“第一贪”的位置拱手相让。

今年61岁的李传良是鸡西人,仕途一直没有离开过黑龙江。他从20岁起在鸡西财政系统工作了30年,担任过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等职。李传良在2012年初出任鸡西市副市长,2014年转任鹤岗市副市长。大概是担心东窗事发,他在2017年3月辞去公职。

中国官方在2020年7月对李传良立案调查,并在同年12月发出通缉令。而这名巨贪已在2018年11月逃匿境外,在他辞职前一年,他也早已把家人送到国外。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这名长相平平、看上去还有点憨厚的贪官,在经商上很有两把刷子。

李传良犹如一名“斜杠”官员,当官可能只是副业,更多精力都放在了开公司创收上。他通过职务便利违法牟利,把非法所得投入自己实控的公司和项目中,“商业版图”涉及电力、城投、养殖、房地产开发等诸多领域。

据红星新闻报道,李传良在2014年为了转移非法所得,曾安排人把约500万元现金装进拉杆箱,坐飞机从鸡西转移到深圳,再通过香港兑换店转移到香港。

讽刺的是,李传良在被查之前,接受鸡西媒体采访时还说,“站在人民群众当中,才有鸡西人民的支持,才能构筑起防止腐败的铜墙,没有鸡西人民,我什么也不是”。他在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时,甚至实名举报时任鸡西市委书记许兆君违规报销家人差旅费的行为。许兆君在2014年被查,获刑14年,可谁又能想到,李传良也翻车了,而且还成了新的“第一贪”。有网民感慨现实中官场的腐败称,“人民的名义(反腐电视剧)还是拍得太保守了”。

基层官员的腐败不容小觑,它发生在民众身边,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地方营商环境,也会直接腐蚀中共的执政根基。那么,一个来自东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副厅级官员,为何有如此大的能耐?

与普通官员的以权谋私相比,李传良案的触目惊心之处在于,他通过职权肆无忌惮敛财,几乎到了没有上限的地步。据中国媒体计算,李传良的老家鸡西在2017年的地方财政收入是46.2亿元,而李传良涉案的金额,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要是以去年底鸡西户籍人口近161万人计算,李传良涉案的金额平均分给鸡西市户籍人口,每人能分到近2000元。

这不禁让人质疑,当地政府和官员的公权力,对社会资源的掌控权有多大?资源分配中有多少制度漏洞,成了贪官捞钱的环节?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上,基层官员的权力由谁来约束和监督?中国地方官场的腐败问题长期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官本位意识浓厚、“关系文化”盛行的地方,因为决策者权力集中、“一言堂”,官员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空间更大,对权力的监督也更困难。

反腐的核心说到底还是对权力的监督,一个地方官员在基层肆无忌惮地敛财,甚至还能转移资产,在官方启动调查前逃之夭夭,再次暴露出反腐制度建设中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更不要说做到对权力执行过程全覆盖,那显然仍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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