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购房政策 12月1日起取消两类住房标准

继上海、北京和深圳之后,中国另一个一线城市广州也宣布进一步放宽购房政策,从12月1日起取消两类住房标准。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广州市税务局星期五(11月22日)发布通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也说,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通知并未阐明相关征税细节。

上海和北京星期一(18日)宣布,自今年12月1日开始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深圳隔日跟进。

长期以来,中国对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公尺以上、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非普通住宅,执行高于普通住宅的所得税、增值税与契税。也就是说,居民购买更优质的住宅,需要负担更多的税目。

对于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上海此前规定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非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的2%征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核定征收的税率自然统一为1%。

对于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新政规定,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仍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央视网报道,从政策调整的具体举措看,上海、北京和深圳三个城市的主体内容也是基本一致的,只有少数细节的差异。

比如,除了增值税外,上海还涉及到了对与出售非普通住宅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三个城市中此次政策调整的影响范围也有一些差异。根据前期调研,上海住房交易中非普通住宅占比最大,已经达到六成到七成,北京大概是三成,深圳是一成到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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