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港澳办职责扩大 分析:将问责规范化

(香港综合讯)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中央港澳办)扩大编制,将原有的九司变成10局,职责也从原有的六项增至11项。分析认为,这么做反映中央行使全面管治权,并通过架构重组将问责规范化。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中央港澳办官网星期五(10月27日)正式公布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办)原设九个正司局级的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行政司、综合司、政研司、联络司、交流司、法律司、宣传司、安全事务司、机关党委(人事司),其中宣传司、安全事务司在2021年增设。

这次中央港澳办在国务院港澳办的基础上扩编,增加一个局,除秘书局和一至八局外,还有干部局。改组后有些部门负责领域更广,像四局负责文化、教育、青年等,五局负责医疗卫生、民族、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六局则负责协调特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有关工作。

中央港澳办在官网列出的11项主要职责,其中,支持特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完善中央对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的措施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支持港澳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组织落实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工作;协调涉港澳宣传工作,以及协助特区加强宪法和基本法以及国家安全法教育等为新增职责。

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分析中央港澳办新职责时说,这反映中央会更积极和广泛运用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密切配合,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践,并通过架构重组将问责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但绝不能演绎成削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今年3月,中国官方公布《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在国务院港澳办基础上组建中央港澳办,作为中共中央办事机构,被视为扩权升格。7月,中央港澳办召开首次会议,领导层曝光,夏宝龙担任主任,但仍未正式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