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审计署长林智远说,有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完全没将《香港国安法》当一回事,有违法风险,因此审计署有责任审视。
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生效后,近期三份审计报告均有多个章节审视各部门或机构落实国安法情况,并提出建议。
林智远接受一份报章专访时说,《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留意到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没将《香港国安法》执行到位,或未完全落实政府的要求,有违法风险,因此审计署有责任审视。他强调,若被审视的组织在国安方面做得好,下次未必会再审查。
对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审计署会否重点审核,林智远说,凡是新法例和政府新政策,审计署都会检视,并指新事物风险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