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通报,侦破历来最大起洗钱案,涉案金额约140亿港元(约24亿新元),有七人被捕。

香港海关星期五(2月16日)通过港府公报,通报上述消息。

根据公报,香港海关在1月30日采取代号“拂晓”的执法行动,瓦解一个利用跨国贸易活动清洗约140亿港元的大型跨国清洗黑钱集团,并捣破一个洗黑钱营运中心。海关在行动中共拘捕七名疑似涉案人士,并冻结他们名下合共约1亿6500万港元资产。以涉案黑钱计算,本案为海关历来破获的最大宗洗黑钱案件。

香港海关人员根据情报锁定一个疑似清洗黑钱集团并展开财富调查。海关发现该洗钱集团以家族式经营,不但在香港开设多家公司和多个银行户口,更透过中介人招募香港人士开设空壳公司和傀儡户口,并利用该些公司户口处理合共约140亿港元疑似犯罪得益。

调查也发现部分黑钱源自印度手机应用程式的诈骗犯罪得益。该洗黑钱集团以向印度出口珠宝钻石为由,将有关诈骗犯罪得益当作货款,借此将不法资金从印度转移至集团控制的香港公司银行户口。

经深入调查后,香港海关人员1月30日采取执法行动,突击搜查全港多区共11个处所,并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以涉嫌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拘捕四名中国籍人士和三名非华裔人士,年龄介于23岁至74岁,相信为该跨国清洗黑钱集团的主脑、骨干和基层成员,及招募傀儡户口的中介人。

香港海关人员同时捣破一个位于商业处所的洗黑钱营运中心,并在涉案人士的住宅及多个商厦单位中,检获大量疑似人造宝石、多部手提电话、电脑、公司印章、银行支票簿、银行卡、银行文件及出入口文件等。

案件仍在调查中,七名被捕人士目前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也可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