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首次引用《基本法》23条逮捕六人,指他们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涉嫌在社交平台专页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贴文。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涉案人员要在无合理疑点下,有产生憎恨的客观效果和煽动的主观意图才能入罪,并强调有关门槛相当高。

综合《星岛日报》和香港商业电台网报道,汤家骅指出,虽然不少人围绕涉案的社交平台专页讨论,但认为如果帖文内容只是回顾过去,没有煽动意图,就不能构成犯罪;不过,他不排除仍有罪证未被披露,因此不宜过多揣测。

汤家骅进一步说,涉案人员过往的言论,虽然未必是罪证,但可以影响法官判断是否有犯罪意图。

至于在贴文留言会否有机会犯法,汤家骅表示,法例清晰列明必须令香港市民对特区政府或对中央政府产生憎恨,同时会视乎留言者是否有壮大声势意图和效果。他说,如果只是“八卦讲两句”,未必有大问题。

汤家骅还说,2019年后有非常一小撮的人不断寻找灰色地带,以遮遮掩掩的理由,做一些“中间落墨”的事,令人产生错觉,以为需要恐惧。他呼吁外界不应受到他们的行为影响,并强调一般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人,根本无须考虑相关问题。

据《明报》与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星期二(5月28日)在全港多区拘捕了五女一男,被捕人士年龄介于37岁至65岁,包括正在还押中的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

警方指,被捕人士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俗称的基本法23条)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其中,一名正在还押中的女子通过另外五人,从今年4月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贴文,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涉案的脸书社交平台专页为“小彤群抽会”,这一专页与邹幸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