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元洗钱案四名被告案件过堂,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批准控方申请,谕令四人不准保释候审,还押监狱。
被告林宝英(43岁)与同居男友张瑞金(44岁)双双被控方指对法庭不坦诚,包括林宝英在宣誓书中称在新加坡与女儿同住,事实上母女俩一直是分开住的。
王德海(34岁)和苏剑锋(35岁)同样被拒保释。法庭在星期三(10月18日)针对控方的无保释申请做出决定。
林宝英并未与女儿同住 两公司也无实质业务
案件过堂时,林宝英改聘Ascendant Legal的周继仁律师做代表。律师在庭上说,林宝英面对的并非洗钱控状,只是与其他四名被告有关联。律师还说,林宝英与还在上学的15岁女儿同住,因此希望可以获得保释,照顾女儿。她也在本地投资,注册了两家公司,显示她已在本地扎根,并无潜逃的风险。
代表张瑞金的吕俊昭律师则说,张瑞金目前只剩9万3000元的个人资金,若他弃保潜逃,这笔钱不足以供他长期生活所需,而其余海外资产都属非流动资产。
两人的律师都指出,林宝英和张瑞金在去年6月接受警方调查后,曾两次出国,但之后都回到新加坡,因此没有任何潜逃意图,且两人在本地居住已约四年,早有计划在这里成家。
控方则指两人的说辞对法庭不够坦诚。调查揭露,林宝英实际上并未与女儿同住,林宝英住在圣淘沙,而女儿住在美芝路公寓,由女佣照顾。林宝英所注册的两家公司在新加坡没有实质业务,只是为了她在本地购买产业而设立的,另一家公司并没有运作。
控方也指出,林宝英在海外持有约3000万元资产,虽然她否认,但目前可确认的资产已多达1400万元至1500万元。
张瑞金与其他被告关系匪浅 设立公司只为管理资产
庭上揭露,张瑞金与林宝英相识超过10年,两人虽没结婚,但林宝英称呼张瑞金为“老公”。张瑞金与其他被告的关系也并非如他所说的交流“有限”,事实上张林两人,曾与苏宝林(41岁)、苏海金(40岁)和他们的妻子一起出国度假。
另外,张瑞金虽然也在本地设立公司,但目的只是为了管理自身资产。他在海外拥有至少4100万元的资产,即使张瑞金称其中约4000万元的资产是非流动性的,但这仍意味着被告若潜逃在外,可把这笔资产变现,在国外过上舒适的生活。
经过一天的聆讯,法官在傍晚6时30分发表决定时指出,四人并未在新加坡扎根,并且拥有多国护照,不仅有能力取得他国护照,还在国外持有可观资产,加上他们与涉案者的关联,这些都表明四人很可能潜逃、毁坏证据或与其他人串供。因此,法官最终批准控方对四人还押候审的申请,拒绝让他们保释。
四人的案件将进入审前会议阶段。王德海和苏剑锋的案件11月3日预审,林宝英和张瑞金的案件则在11月17日预审。
法官早前也批准控方对其他被告王宝森(31岁)、王水明(42岁)、苏宝林和苏海金的还押候审申请。改聘德尊律师事务所刘家利律师为代表的被告陈清远(33岁),以及案件原本也定在星期三过堂的苏文强(31岁),两人的无保释申请则展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