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艘自造潜舰“海鲲号”日前下水,引发资料外洩外泄、厂商资格等争议,负责建造的台船公司星期天(10月8日)发声明说,从规划、设计至采购等均依相关法规最高标准执行,所有争议绝对经得起考验,政治操作抹黑应适可而止。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台船指出,2016年12月承揽潜舰自造设计案,因第一次设计潜舰,必须寻求国外具备设计潜舰经验的技术专家弥补不足及协助。台船于2017年4月启动潜舰自造案设计技协评选作业,选定九名评选小组委员、订定相关评选办法与厂商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厂商在与台船签约前需取得输出许可,厂商提供参与的技协人员名单,必须有参与潜舰设计与经验实绩,依内部陈核程序奉核准后,台船后续向八家厂商邀标。

台船说,评选过程中,仅五家厂商投标,依评选委员评选,最后择优两家,同时参与最后议约。议约结果,其中A商报价较高,且未取得输出许可,但GL已提供输出许可,最后由GL公司获得合约。

台船说,与GL公司签约前,对GL提出的成员资历审认皆符合资格,且GL出示的输出许可文件,也经过第三方认证,2017年8月台船与GL正式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