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议长涉嫌贿选案星期一(4月29日)下判,涉案10名被告均被判无罪。

综合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等报道,检方去年3月初侦结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涉嫌贿选及相关暴力案件,依违反选罢法、刑法等罪嫌对民进党正副议长邱莉莉和林志展等10名被告提起公诉。台南地方法院星期一下午审结,判上述10名被告因罪证不足均无罪。

台南市议会民进党团指出,正副议长选举涉嫌贿选案从选前到选后,一直被绘声绘影的不当言论影响,甚至使整个台南市政局动荡,如今判决无罪,除了感谢法院明察秋毫,也象征着整起选举的公正性。

民进党团期许中央党部可以适时解除邱莉莉和林志展的停权三年处分,让两人得以行使身为民进党一份子的权利,与民进党团继续并肩为台南努力。

民进党台南市党部回应,针对解除停权的处理方式,会由中央党部召开中执会讨论,并决定是否终止停权处分。

邱莉莉获知判决结果后哽咽地说,她自始至终相信自己是清白的,感谢司法还她公道,如今总算沉冤昭雪,未来会做更多事回馈乡亲的支持。

在上述10名被告提起公诉前,赖清德在接任民进党主席后,去年2月1日召开中执会,对涉嫌贿选争议的当选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做出停权三年处分。

除了邱莉莉和林志展外,其他八名涉案被告是原国民党籍的台南市议员李文俊和李镇国、无党籍台南市议员黄丽招、台南市议会无党联盟顾问杨志强、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台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台南市府地政局雇员黄怡萍和李镇国妻子高玫仙。其中郭再钦、杨志强、黄怡萍、林士杰、李文俊、黄丽招六人曾被收押;邱莉莉、林志展与李镇国、高玫仙四人都获检方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