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中共党籍处分。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星期一(2月5日)通报,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孙志刚严重违反中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政府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中共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69岁的孙志刚是河南荥阳人,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今年3月退休前担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志刚早年曾在湖北官场工作逾21年,自1985年4月开始出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官至武汉市副市长。他1996年8月调任宜昌市担任市长,1999年3月升任市委书记。
孙志刚2002年6月升任湖北省委常委,二个月后兼任省委秘书长。孙志刚在2006年9月调离湖北,前往安徽担任省委常委,隔月兼任安徽省常务副省长。
在安徽的四年间,孙志刚曾力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受到北京高层的瞩目,并于2010年12月赴京履职,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卫计委(国家卫健委前身)副主任等职。期间,孙志刚也担任正部级的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孙志刚2015年重回地方主政,同年10月空降贵州担任代省长,隔年1月转正。2017年7月他出任贵州省委书记,直至2020年11月退居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