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于高朋“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处分。
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二(10月22日)发布的通报,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
通报还指,高朋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通报说,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高朋开除中共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高朋为汉族,辽宁凤城人,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他在八位副市长中,负责分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乡村振兴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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