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这项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新华社星期四(12月14日)报道上述消息。《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共50条,包括列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同时,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也提到,从事遗体器官获取的医疗机构同时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负责遗体器官获取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负责人体器官移植的科室。

另据中新社报道,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雷海潮上星期六(12月9日)说,中国将毫不保留与世界各国分享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改革发展经验和技术,共同提升器官移植服务可及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让器官移植技术惠及更多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