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综合讯)中国江西五人组团盗掘古墓获刑七至八个月不等。五人事后向古墓主人的后代支付2万元(人民币,下同,3774新元)赔款,并取得其谅解。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五(2月2日)在微信公众号发文披露这起案件。姜某、雷某、郑某、陈某、施某五人于2023年5月开始策划盗掘位于武宁县某地的古墓。同年6月,五人携带探测仪器、撬棍和锄头等工具撬挖古墓,将其中的石制棺椁挖开,盗取里头的两个器物碗和碟。

经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鉴定,该墓葬和被盗的出土器物青釉碗和青釉碟的年代均为明代,属于古墓葬。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的青釉碗和青釉碟追回。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某等五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应予惩处。

五名被告就盗掘古墓葬行为向古墓主人后代支付赔偿款2万元,并取得谅解。

根据被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处五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赔偿古墓葬保护修复费4000元,承担损害修复评估费用2000元,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盗墓者用2万元获谅解这一情节,中国一些网民感到诧异,并留言质疑“还能这样?”“挖你祖坟,你还谅解”。也有网民说,民事上谅解不等于刑事上就可以减刑,尤其是盗古墓。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前通报,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