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督察发现,当地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出现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的情况。
据央广网报道,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对呼和浩特市进行督察。督察组进驻21天,受理呼和浩特市垃圾违法倾倒信访举报案件80件,占比近22%。
督察结果表明,呼和浩特市对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垃圾随意倾倒问题频发,甚至占用耕地草地,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据报道,2019年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明确指出,呼和浩特市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城区垃圾偷倒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现象频发。此次督察发现,多年来城区建筑垃圾偷排至周边乡镇问题禁而不绝,出现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规堆存点,甚至形成非法处置垃圾利益链。
督察组指出,呼和浩特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不到位,建筑垃圾受纳能力存在较大缺口,每年近百万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消纳。
督察还发现,当地至今未建立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的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处置,相关执法部门监管缺失。
报道提到,当地大里堡村个别村民从2023年5月开始私自开设垃圾填埋场,以每车30—100元(人民币,下同,约5.6—18.6新元)费用违法收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形成收储垃圾黑色利益链,获利74万元。为阻挠督察组现场核实,故意用建筑垃圾封堵进出道路。
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2023年7月就已发现大里堡村非法倾倒垃圾行为,但仅按非法倾倒五车垃圾处罚3000元,滋长了垃圾非法处置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