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龙州一座房屋倒塌导致两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建筑物倒塌的安全责任事故,三名涉事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龙州县政府在官网通报,广西崇左市龙州县龙州镇白沙街106-6号房屋5月31日上午11时许发生倒塌,被困的四人随后被全部救出。截至当天晚上7时,其中两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另外两人在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广西崇左市左江日报社微信公众号“崇左融媒”星期六(6月8日)发布《关于对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通报,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龙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经联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第一层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建筑物倒塌的安全责任事故。

通报指出,公安机关开展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凌某赞、朱某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报称,调查发现,龙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人员在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等专项行动中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走过场,存在失职失责行为。联合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通报显示,调查组对龙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金宝进行批评教育;对龙州县副县长莫琪海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新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州县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岑宏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对龙州县住建局副局长阮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对其他九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