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中国社会哗然的罐车混运煤油和食用油案的官方调查结果出炉,七家涉事企业被处以行政处罚,最高罚金286万元(人民币,下同,52万新元)。中共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调查河北邢台公职人员失管失察,不排除会有官员因此落马。

针对社会最关注的受污染油品流向,官方通报披露,两台涉事罐车运逾的67吨油品,有部分流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受访学者指出,粮油企业本身应承担社会责任,在供应链推行专车专用,就能从根本解决这类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媒体《新京报》7月2日爆料,有罐车既运送煤制油等化工产品,也运送大豆油等食用油品,换装过程中不冲洗清洁,涉及的粮油企业包括国企中储粮、汇福粮油。报道并称,这种节省成本的操作,是罐车运输业公开的秘密。

这则食品安全新闻立刻引发轩然大波,中国国务院食安办7月9日宣布成立调查组彻查。在多部门经过一个多月调查后,官方星期天(8月25日)公布调查结果。

通报披露了两辆涉事罐车的违法违规事实,并指“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不过,通报强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链条清理排查后,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根据通报,此次涉事的其中一辆罐车运输的35.91吨被污染食用植物油在陕西勉县卸载,11吨用于饲料加工,其余未售出,已全部封存。

另一辆涉事罐车所运的31.86吨食用植物油被送往内蒙古,其中21.6吨被使用的油品流向鄂尔多斯市,未流向其他地区。

官方对七家企业涉事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包括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以及涉事的物流企业、运输公司、油品接收企业等。此外,多名运输企业法人、涉事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也称,涉事地区河北邢台是问题罐车所在地,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官员负有领导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调查过程中地方发现的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这意味着罐车混运事件的调查还未完全告一段落,河北邢台政府被认定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不排除会有当地官员被问责。

官方也强调,将持续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运输专车专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处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台湾开南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院长张执中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官方最新调查结果证实了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属实,但问题核心实际上是中储粮等粮油企业能否承担起社会责任,不只是负责生产,也扛起运输的责任。

他认为,以中储粮等国企的规模看,公司可有专属罐车来实现专车专用;若委托民间物流业者,运输过程必定会有风险。

揭发罐车乱象的《新京报》首席记者韩福涛在事件发酵后,个人微博账号显示注销,其个人处境引发关注。中国官方星期天的通报称,“欢迎来自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各种方式的社会监督”。

张执中说,中国媒体下来能否继续追踪及揭露社会乱象,值得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