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国峰因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及内幕交易三宗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半。
综合第一财经和财联社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四(12月28日)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国峰案的详情。
最高检透露,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27日作出判决,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内幕交易罪对孙国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1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49万新元)。宣判后,孙国峰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据最高检通报,孙国峰自2002年至202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郭某某、崔某获取相关政策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二人给予2100万元。其中2014年4月至2019年9月,孙国峰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尚处于保密期内的相关政策信息泄露给他人,帮助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获利。
2014年7月至8月,孙国峰从时任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某某处获取了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甲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股票账户以929万余元买入某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同年9月,上述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4月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并复牌交易,复牌后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上涨。2015年6月,孙国峰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1109万余元。
2022年8月18日、2023年2月16日,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分别将孙国峰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及内幕交易案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15日分别对相关罪名提起公诉。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1岁的孙国峰是黑龙江黑河人,于1996年加入中国央行,长期在央行货币政策部门工作,到2016年10月期间先后任央行货币政策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他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并在2018年8月出任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直到去年5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