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男子制作煽动性影片,并写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涉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被控。

综合《明报》《星岛日报》报道,58岁的区健威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星期五(6月2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指,被告于今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间,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即在YouTube、脸书及X平台发布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主任裁判官应控方申请,把案押后至8月7日,控方指警方搜获两部电话、两部台式电脑、三部手提电脑,需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辩方无保释申请,被告还押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