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近日发布一篇有关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的报道,并引述一名前入境处人员称政府希望利用换证威吓港人。港府说,该报道散播虚假资讯误导市民,肆意抹黑政府和入境事务处公布的措施和安排,并对此予以严厉谴责。
港府星期二(6月18日)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将分两阶段失效,于1970年或之后出生人士的旧证2025年5月12日失效;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的旧证2025年10月12日失效。
自由亚洲电台星期四(20日)发布标题为《港府“威吓”港人尽快回港换身份证 海外港人不换会有后果么?》(现标题为《港府要港人尽快回港换身分证 海外港人不换会有后果么?》)的报道,其中引述一名前入境处人员称政府希望利用换证威吓港人。报道也称,港府说法引起近年移居海外的港人担忧,有港人正慎重考虑是否需要为换证而专程回港。
根据港府新闻公报,港府发言人星期五(6月21日)说,自由亚洲电台的这篇报道以夸张失实的标题及毫无事实根据的内容,散播虚假资讯以误导市民,肆意抹黑特区政府及入境事务处公布的措施和安排,并称特区政府必须澄清,以正视听,同时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予以严厉谴责。
发言人说,报道更引用一名自称为前入境事务助理员的人士的评论,捏造所谓内幕权威,肆意及错误地演绎相关条文和法律后果。相关报道在刊登前,未向特区政府作任何查询,也未有作出必要的事实查证,完全违背传媒专业操守,毫无基本新闻道德可言。
港府重申,宣布旧款智能身份证失效,有助侦测非法使用旧款智能身份证的冒充者及持有伪造旧身份证人士,做法与以往的全民换证计划一致,绝不存在任何威吓成分。发言人说,报道刻意将特区政府对未换证人士的呼吁扭曲成所谓威吓市民的手段,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发言人指出,任何人士如使用一张已经失效的身份证入境香港,入境处将收回其已失效的身份证并同时着令该人士于规定期限内申请换领身份证。如果该人士未有遵照有关命令,根据相关规定,最高可被罚款2万5000元(港元,4340新元)及监禁两年。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将两项条文及法律后果混为一谈,并未有作出应有的事实查证,从而误导市民政府发放了不实资讯。
发言人称,自由亚洲电台漠视新闻道德,以极不负责的手法,歪曲特区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将呼吁市民尽快换领智能身份证的良好意愿,炒作成所谓针对港人的阴谋,散布危言耸听的虚假信息,肆意抹黑特区政府。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强烈谴责,并呼吁市民认清事实,不要相信虚假资讯及别有用心的报道。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五也对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作出强烈谴责。他说:“自由亚洲电台这篇报道抹黑诋毁、扭曲事实、企图煽动市民对政府不信任和憎恨,我对这种行为再次予以强烈谴责。”
邓炳强说,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生效时,自由亚洲电台宣称为了员工安全撤离香港。他说自己多次强调,上述条例绝对会维护新闻自由,新闻团体可以在更安全的环境下报道,所以他最初也不明白它为什么要离开。
他续说:“我现在明白了,因为《条例》是针对危害国家和针对危害香港安全的人,一般正常媒体是不会受影响的。但这个媒体现在是用不准确的消息和煽动方式去令香港市民不信任和憎恨政府,这正正就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要针对可能犯法的行为。他们要撤离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有犯法意图,认为留在香港会犯法,所以就要离开。”
邓炳强说,相信香港市民看得很清楚,自由亚洲电台披着媒体的外衣,实际却是想从事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活动,香港市民是不会受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