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省官方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要求五桌以上的群体聚餐提前10天报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星期四(12月21日)在官方微信号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作出10条风险提示。
提示包括,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五桌以上的,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10日内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
此外,农村集体聚餐要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就餐人数2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规模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规模大、餐次多、风险高的聚餐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
提示还包括,聚餐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农村集体聚餐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等。
除云南外,湖北省今年9月也曾印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对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管理、协议签订、责任承诺、监督指导、风险提示等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