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会议强调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后,中国国务院印发文件,公布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政府网,中国国务院星期六(1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意见》明确,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政府授权的机构(部门)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应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股息红利、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

同时,《意见》提出,健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收益上交机制。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依法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等后,按一定比例计算上交收益。

《意见》还提到优化支出结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资本金注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发挥对重要行业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在支出管理方面,《意见》指出,要强化支出预算审核和管理,坚持政策导向,区分轻重缓急,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中国财政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88.6亿元(人民币,1065.8亿新元),支出3395.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