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安全部发文说,新版《反间谍法》修订适时、适合、适度,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了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中国国家安全部星期四(2月1日)在微信公众号以中英双语形式发文,称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下称《反间谍法》)自去年4月通过以来,部分外部势力抱着怕被“打脸”就“黑脸”、怕被“揭短”就“护短”、怕被“端锅”就“甩锅”的心态,对《反间谍法》立法和执法工作指手画脚、歪曲抹黑。但事实是《反间谍法》修订出台契机适时,程序规范,权责明晰,有力震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嚣张气焰,令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安心。

在统筹赋权限权关系方面,文章强调,《反间谍法》妥善处理赋权与限权的关系,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文章指,法令进一步强化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国安机关反间谍执法和监督责任,同时也明确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确国安机关执法规范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国安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文章称,当前国安领域的公开较量和隐蔽斗争轮番上演,各类间谍破坏活动的主体更加多元、目标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阔、手法更加隐蔽、危害更加严重,反间谍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修订《反间谍法》是加强新形势下反间谍斗争的迫切需要。

文章说,间谍行为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由于其行为的敏感性、目的的政治性、主体的涉外性、形式的秘密性、影响的不可控性和损害的难以补救性,导致间谍行为成为危害国家安全诸多因素中最为严重的行为之一,各国无不严厉打击。中国反间谍斗争,“乃是光明磊落的正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