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继续缩减编外人员。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近期要求,去年1月份以来未经批准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一律予以清退,服务窗口使用的编外人员一律予以清退,聘用10人以上编外人员的单位都要适当核减等。

据澎湃新闻星期五(4月5日)报道,永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通知》称,近年来,永春县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有效地控制干部职工队伍增长势头。但是,部分部门、单位使用编外人员过多过滥,服务窗口编外人员尚未全面清退,个别乡镇和单位,未经批准自行雇用或招聘编外人员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通知明确,已有编外人员一律只减不增;去年1月份以来未经批准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一律予以清退;服务窗口使用的编外人员一律予以清退;编外人员总数(含退休返聘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超过所在单位编制总数的10%以上的人员原则上一律予以清退;聘用10人以上编外人员的单位,都要适当核减。

通知还要求,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编外人员;各单位现使用编外人员的岗位,已通过公开招考录(聘)用或调入等方式补充正式工作人员的,该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必须予以清退;各单位因阶段性任务需要聘用编外人员的,该项任务完成后编外人员必须予以清退;因正式工作人员请假等原因不在岗聘用的编外人员,正式工作人员返岗后,该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必须予以清退等。

在编外人员的使用条件和招聘办法上,通知明确,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分管(挂钩)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研究审批,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招聘、目前仍然急需且至今未配足正式工作人员的;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必须配备且目前尚未配足正式工作人员的;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工勤人员(如驾驶员等);单位严重缺编、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必需的人员;因阶段性工作任务繁重必须使用的人员。

根据部署,去年1月份以来未经批准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以及服务窗口使用的编外人员必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清退完毕,其他岗位使用的编外人员的清理清退工作于2024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上述联合通知最后说,清理清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是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一项举措,也是减轻财政负担,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清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执行清理清退工作的政策、原则,防止敷衍了事,走过场等。

自去年起,中国多地相继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严控新进人员。去年4月,云南楚雄、广东惠州、湖北十堰等地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一批管理办法接连落地。

去年5月,陕西省延安市、江苏省徐州市等地也相继出台文件,严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模,并明确编外聘用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月薪2800元(人民币,约535新元)以内,还有地方政府明确编外人员总量“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