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大批示威者冲入立法会大楼破坏多项设施,14名被告星期六(3月16日)被判54个月至82个月不等。
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14名被告包括44岁艺人王宗尧、30岁刘頴匡、27岁邹家成、24岁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24岁城大编委会记者黄家豪、34岁网媒记者马启聪、20岁罗乐生、24岁毕慧芬、32岁潘浩超、24岁沈镜乐、21岁范俊文、23岁何俊谚、27岁吴志勇及27岁林锦均。
14名被告中,12人被判暴动罪成、六人被判逗留立法会会议厅罪成,其中两名记者黄家豪及马启聪称当天是以记者身份留在现场拍摄及采访,法官认为两人说法属实,裁定两人暴动罪不成立,但逗留会议厅范围罪罪成。
控方指,2019年7月1日下午1时30分,有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集结,他们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大楼外玻璃幕墙。
当天下午6时左右,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离开。但三小时后,数百名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在会议厅进行破坏,直至凌晨防暴警察进入立法会清场,所有示威者才离开。
示威者当天在立法会大楼造成的破坏,立法会须斥资3600万元(港元,615万新元)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