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舒杨:易华仁的第一张门票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被控的消息一出,朋友圈中各种说法都有。

“有没有搞错?少了一个‘零’吧?”一些人惊讶,高薪部长会涉嫌贪污“区区”38万多元,控状细节里车赛、球赛、舞台剧门票罗列着,一项又一项几百元的数字显得有些芝麻绿豆。也有私企朋友笑言“后怕”,因为之前和同事也是拿赠票看的F1。公务员朋友则一本正经,说来临农历新年很多应酬,各种申报估计只会更麻烦,不如干脆婉拒业务伙伴的邀约。

易华仁星期四面控当天即表示不认罪,随后发声明说会力证清白。这种坚定或许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却是每一个准备抗辩的人必须具备的。

坚定过后,等待他们的往往是一场苦战。当过往的细节被赤裸裸摊开在供证栏前,尊严和脸面即将经历前所未有的一种剥夺。无论输赢,都是一地鸡毛。

政府廉洁是新加坡赖以生存的强大基因。建国半个多世纪以来,贪污大案屈指可数。上一次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12年前先后爆出的民防总监和中央肃毒局局长性贿赂案件。前者锒铛入狱,后者成功洗清罪名,但两名高级公务员的人生都从此不同,庭上披露的大量私人简讯和供词也成为不堪回首的记忆。

涉及政务官或执政党资深党员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零星散落于建国初期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而后果不是牢狱之灾,就是更令人唏嘘的亡命天涯甚至服毒自尽。

过往贪污案例中,辩方通常要尽可能扩大被告和涉嫌行贿者之间关系的灰色地带,让案情中涉及的行径成为朋友或是亲密关系的正常举动,而非利益交易,同时力求说明被告索取或接受的财务都不曾影响业务上的决策。

动辄数月甚至跨年的审讯,不仅是法律逻辑上的博弈,也往往是细节中的魔鬼之舞,供词的出入、证据的多寡、证人是否闪烁其词,都影响着法官的最终判决。即便不能求得无罪,被告也总是希望能透过抗辩来洗刷污名。

贪污调查局近年来每年约接获200多起举报,约三分之一会立案调查,其中公共领域案件不到两成。官方的“命中率”相当高——2018年至2022年,每年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相关结案中,至少97%被定罪。

易华仁一案已展期至3月1日举行审前会议。27项控状的时间点横跨2015至2023年,这当中都发生了什么,相信都将在法庭上一一水落石出。

八年不短,假若控状属实,这一切的起始点在哪里?案件中的贪污成分留给主控官和辩方律师辩论,但无论审判结果如何,对于一位资深部长而言,都是失足。离职、退党已成事实,几十年功绩毁于一旦,令人惋惜。

在本地,普通公务员必须向常任秘书申报因公务关系收到的任何礼物,如果其价值超过50元,希望保留礼物的官员须向政府支付礼物的估值;饭局也须申报并获准才能出席。在一盒月饼都超过50元的今天,这是相当严苛的要求,为的就是减少灰色地带,训练公务员敏感甚至得过于敏感的神经,让公共服务成为非黑即白的绝对清廉之地。

有时,问题的症结不是有没有贪污的意图,而是有没有贪污的意识。

(作者是《联合早报》影音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