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铿:肃贪务尽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在去年中传出遭贪污调查局调查的消息时,远在台湾的朋友就捎来揶揄的言语。

易华仁在1月18日被提控触犯两项防止贪污法令、24项公务员索取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后,台湾的朋友更直接说:“新加坡不是推崇‘高薪养廉’,不是声称可以用高薪来防止高官贪污,看起来效果不怎么样嘛!”

其实,“高薪养廉”不是新加坡肃贪的基石。

新加坡打击贪污犯罪的根本态度是“肃贪务尽”。

建国总理李光耀在2012年出席贪污调查局成立60周年庆典时指出,贪污的形式层出不穷,保持廉洁的关键在于坚定的政治决心与警觉性。

2013年,时任外交部长兼律政部长的尚穆根在参观法律周展览时也说,要让系统保持干净,需要诚实的领导人,“不论涉案者是谁,都要能够公开透明地处理,包括在法庭上”,然后每次从中学习是否有必要改变一些规则。整个系统必须是廉洁的,要保证做错事的人很容易就被抓到,而且被揪出来后被果断地处理。

李显龙总理2016年为贪污调查局“贪污解密”(Declassified-Corruption Matters)的展览主持开幕仪式时说,新加坡能长年保持廉洁的三大要诀是政治领导人拥有杜绝贪污的决心,进而制定反贪污的严刑峻法,多年来使社会形成对贪污避而远之的文化。总理说:“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要保持廉洁的体制就得从最高层做起。我们致力于维持诚信的最高标准。”

自贪污调查局1952年成立以来,涉及贪污落马的政治人物包括1975年的前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黄循文、1979年的前全国职工总会主席彭由国和1986年的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

从上到下,坚决贯彻肃贪文化才是新加坡常年保持廉洁的硬道理。

易华仁在法庭面控时,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他过后发出声明说:“我是清白的,并且将专注于洗清罪名。”

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国家法院必将在经过审理后,对易华仁的贪污指控做出公平的判决。

但对一般的新加坡人来说,不妨从法庭审理此案时的攻防战,厘清日常生活中与有“利益关系”朋友交往的分寸,避免触法。

(作者是《联合早报》本地新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