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社

对于户口从农村迁出后难迁回的现实问题,专家吁仍需政策引导。中新社旗下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关注户口回迁农村难题,文章指出,村民身份的背后是福利分红、土地等核心问题。

在计划经济年代,户口本决定了人生走向,很多村民热衷于获得城镇户口。青年人中学毕业,城里户口可以进厂上班,农村户口只能回家务农。在城乡户口差异巨大的背景下,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多地掀起过买卖“农转非”指标的风潮。然而农民一旦落户城市,想再迁回农村是难上加难。

有报道称,部分农村地区在大规模拆迁征地时,会为所有户口在原址的农村户籍人员按岁数分配股权给予分红,每年这些农民都可以分到几百至上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分红。除此之外,拆迁分房也比较常见。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些江浙一带的富裕农村,一旦失去农村户口,也就少了很多福利。所以,很多人升学后并不情愿迁户口。

湖南省宁乡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户政部门可以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办理回迁手续,但回迁后村民福利待遇之类还是由村里决定。

山东淄博某村村干部韩霞(化名)称,他们村有的人户口迁到城镇后,即便可以回迁,村委会一般也不会同意其享受村民的福利待遇,这样他们就成了“二等村民”。她父母生活的村子经济发达、福利好,这个村子就对回迁者一律亮红灯。

1980年前后,中国开展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完成了第二轮。自2025年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在全国逐步到期。但对于村民整户户口迁出,是否就丧失了土地承包权,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夏柱智说,现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层面确实越来越注重维护户口已经迁入城镇者的利益。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曾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今年2月4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祝卫东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上强调,必须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近年来,江苏、山东等多地出台规定,放宽户口回迁农村的条件。

夏柱智说,这并非在鼓励“市民下乡”,也不意味着农村宅基地向城市开放,更不是“逆城市化”,其本质是地方政府在户籍制度管理上松了一个小口子,让符合条件者可以“反悔式回迁”。

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城镇化率是66.16%,和发达经济体80%左右的水平相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据专家测算,到2035年还将有上亿农民进城。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认为,过去国家的户籍制度设计不利于人口在城乡之间流动,因此改革应该从两方面入手。政府既要创造条件适应城镇化的进程,譬如增加城市公租房建设,同时也要把在农村地区发展的权利与户籍逐渐脱钩,这也是“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应有之义。

正如祝卫东所说:“农民进城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城市还没有扎下根之前,不要着急断了他们回乡村的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