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的困境长期受到社会关注,但有关这一群体的规模一直缺乏可靠数据。
最新一期《人口与经济》杂志刊发题为《中国死亡独生子女母亲总量及变动趋势再研究》的文章,两位作者——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刘旭阳博士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对这一群体的规模进行了最新测算,并预测未来的规模变动趋势。
研究显示,当前50岁及以上“曾生子女无子女”妇女规模约为288.8万人,远高于一些学者此前的估算,且随着生育水平的下降、生育进度的推迟,未来妇女独生子女死亡风险提高,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快速增长趋势将保持稳定。
“曾生子女无子女”是人口普查中的一个项目。为了更好地反映现实问题和提供政策支持,本研究采用了一个相对宽泛的定义,将49岁以上并已退出育龄期的“曾生子女无子女”妇女视为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这个定义中包含了生育过多个子女但目前无子女的所有妇女,因此可能相对于严格定义下的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有所高估。根据王广州的研究,使用“曾生子女现无子女”这一定义替代严格的“曾生一孩现无子女”定义,会使规模估算值高出约30%,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两者差距会逐渐缩小。
鉴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数据收集限制,无法仅仅依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当前无子女”的妇女规模来精确估算死亡独生子女母亲群体。因此,本文研究选择了更为包容的口径,将所有49岁以上无子女的妇女都视作潜在的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这有助于把握问题的全貌,以便为解决该群体所面临的老年照料等问题提供更加全面的数据支撑和相应的政策制定依据。
本研究基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通过队列递推的方式,估算2020年50岁及以上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构建其完整的发展历程。基于“七普”数据汇总以及之前人口普查数据测算显示,2020年50岁及以上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约为288.8万人,高于此前大部分学者对于2020年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上限约为80万人的判断。
对于这一快速增长的趋势,作者分析指出,如果以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作为基本国策时退出生育队列的妇女年龄作为死亡独生子女母亲队列的上限,1990年死亡独生子女母亲指的是50-57岁“曾生子女无子女”妇女。独生子女生育政策初期,由计划生育政策为主要原因而导致的死亡独生子女母亲群体产生,其规模相对较小,约为5.9万人,仅占对应队列妇女总量的0.17%。随着独生子女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不断有新的队列加入该群体中,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逐步扩大。
到2010年时,死亡独生子女母亲指的是50-77岁“曾生子女无子女”妇女,而根据1990-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达到42.0万人,占对应队列妇女总量的比例也达到0.26%。2020年,死亡独生子女母亲包含了50-87岁“曾生子女无子女”妇女,规模进一步增加。根据1990-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约为288.8万人,占对应队列妇女总量的比例进一步增至1.19%。其中,2010-2020年进入死亡独生子女状态的妇女规模较大,是导致2020年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显著增加的主要原因。
具体而言,2020年50-59岁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达到191.9万人,占对应队列妇女规模的比例为1.73%,60-64岁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达到62.6万人,占对应队列妇女规模的比例为1.71%,65-74岁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约为25.3万人,占对应队列妇女规模的比例为0.40%,75-87岁死亡独生子女母亲约为9.05万人,占对应队列妇女规模的比例为0.28%。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强调,尽管“七普”数据可能高估当前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未来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存在快速增长的风险。与“六普”推算结果相比比,2010-2020年进入死亡独生子女状态的妇女规模高达191.9万人,占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的66.4%。这些新进入死亡独生子女群体的妇女,其生育时间相对集中在2000年左右,此时计划生育政策对于生育的影响仍然存在,处于政策性低生育与内生性低生育的过渡时期。
但伴随内生性低生育逐渐成为主导,生育意愿持续下降,生育年龄进一步推迟,生育水平降低和生育数量减少,只生育一个孩子的高龄妇女比例逐步增加,而当其失去独生子女后,再生育的可能性也随之降低,“终身失独”风险增加。换言之,当前释放的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仍属于政策性低生育带来的结果,而随着内生性低生育影响的增强,由此带来的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可能会更为迅速地增长。
作者提醒,伴随生育水平的下降,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妇女规模逐步提升, 势必会增加妇女整体的独生子女死亡风险, “七普” 数据正式开启死亡独生子女母亲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 未来死亡独生子女母亲规模可能会以较快的增长速度逐年扩大。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社会问题,刘旭阳和王广州在文中建议,首要任务是提升生育水平。鉴于历史形成的庞大独生子女母亲群体,增加生育子女数量是最直接的防范措施,政策层面应持续聚焦于降低生育成本,涵盖经济、时间与机会成本等多维度,例如优化医疗保健服务价格、强化托幼服务体系、确保生育后女性能顺利回归职场等,从而破解内生性的低生育难题。
其次,亟待健全和完善针对死亡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制度。2007年启动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已初见成效,但面对未来可能快速扩大的死亡独生子女母亲群体,政策改革须与时俱进,扩大扶助覆盖面,确保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但仍失去唯一子女的母亲也能获得相应支持。此外,还需丰富扶助政策内涵,既要增强对死亡独生子女家庭心理辅导力度,又要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机制,以抵御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风险。
最后,作者强调构建跨部门协作和统筹机制的重要性。面对未来死亡独生子女群体规模可能急剧增长的态势,单一部门的力量不足以满足需求,亟需民政、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紧密合作,整合资源,破除现行帮扶政策的碎片化现象,提供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解决方案的服务,建立起应对死亡独生子女问题的长效应对机制。
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