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屡传财困、已辞任高银金融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的潘苏通,早前因其全资持有的Silver Starlight Limited(下称公司)未有清还80亿港元贷款,被高院原讼庭法官陈静芬颁令破产,公司亦遭下令清盘。潘及公司已就高院的判决提出上诉,上诉庭至今仍未处理该宗上诉案。

一众债权人早前亦曾潘的欠债举行债权会议,但就潘涉及有关欠下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的债项有所争议,债权人遂要求法庭作出裁断。中银指现时潘共欠其债项逾560亿港元,但有其他债权人提质疑指部份债项不应列入潘的欠款当中。法官陈静芬经早前开庭后今(10日)颁下判词,该560亿港元均属潘的欠债。

早前获颁发破产令的案件,呈请人依次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答辩人则为潘苏通。高院于去年中就中信银行呈请其破产一事,被法庭颁令破产。

曾呈请潘破产的其中一名债权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早前亦同时呈请与潘相关的保万国际有限公司清盘,并获法庭颁发清盘令,当时指潘及保万共欠中银深圳6.9亿元人民币。

据判词指,众债权人于2022年8月11日曾就潘苏通的欠债问题举行债权会议,当中就有关潘欠下中银深圳的债项方面有争议,会议最终裁定潘现时共欠中银深圳560亿港元。

不过其中1名债权人Seashore Global Group Ltd 表明反对裁决,故寻求法庭裁断。Seashore争拗指,该些债项当中有两笔属与潘有关的公司高先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及松日数码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欠下中银深圳的债项,不应计入潘的欠债当中。

但法官认同中银一方指该些欠债确与潘是有所关连,故亦应列入潘的债项当中。法官最终裁定Seashore就此宗诉讼败诉,并须支付中银一方讼费。

案件编号:HCB 654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