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称,《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港人在家存放《苹果日报》是否违法,将取决于此举的意图。
据网媒“香港01”星期一(3月11日)报道,作为行会成员的资深律师汤家骅,就市民在家中存放《苹果日报》是否会构成管有煽动刊物罪行做出回应时说,这种行为本身不是犯法,但要看是否有犯罪意图。
汤家骅举例称,如果市民把报纸放在床下留纪念,闲来自己阅读,并无犯罪意图。不过,不时拿出来给人看,利用刊物达到涉及国家安全的违法目的,则可能有问题。
他认为,丢弃相关刊物是最安全的做法。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早前针对关于在家存放《苹果日报》的问题时说,持有该刊物有“合理辩解”便可。
香港政府全速推进《基本法》第23条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上星期五(3月8日)刊宪后,即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法案委员会正全速逐项审议各项条文,上星期六和星期日(9日和10日)照常开工,而星期一早上主要处理警方向法院申请延长羁留期聆讯的相关条文。
香港《明报》星期一刊发了对港府前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马时亨的专访。马时亨说,在《基本法》第23条完成立法后,香港贸易发展局等可以组团向西方说明,第23条不是洪水猛兽,因为西方对此未必完全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