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致函彭博社,强烈反对并谴责其评论文章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误导。

综合《星岛日报》和《明报》报道,邓炳强星期二(3月12日)致函彭博社,反驳该社同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新国安法含糊不清 令人担忧》(Hong Kong’s New Security Law Is Worryingly Vague)的评论文章内容,称该文危言耸听。

彭博社评论文章提及,根据23条草案,如果发现有公司和组织为外国势力工作,香港特首可以禁止他们在港运营,并质疑会引起外国企业担忧。

对此,邓炳强在信中称,评论文章中有关“外部势力”的言论是不准确的,企业和组织不会因为“被发现为外国势力工作”而被禁止营运。 

他说明,拟议的罪行旨在逮捕那些与外部势力勾结并使用不正当手段,例如故意作出重大不实陈述、使用暴力、威胁损害他人财产或名誉,意图造成干扰效果,例如干扰有关个人或组织,包括选举。正常正当的营商活动和对外交往不可能在无意间违法。

邓炳强认为,文章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法行动与澳洲和新加坡的执法行动进行比较,也具有严重误导性。铲除国家安全属严重罪行,没有国家会袖手旁观,并称该篇评论文章也忽视了特区制定23条宪制责任。

邓炳强说,草案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尊重和保护人权;也明确界定了犯罪的要素,并规定了适当的免责辩护条件,以确保公众不会无意中触犯法律,从而维护法治。

他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经济与人权相辅相成,23条立法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香港居民和其他人权的权利和自由。

此前,邓炳强星期一(3月11日)致函《华盛顿邮报》,反驳该报10日刊发的一篇题为《香港以新安全法加倍针对》(With new security law, Hong Kong doubles down on repression)的评论文章内容,并指其论调不当且具误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