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发布意见,支持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包括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星期四(11月28日)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

从目标来看,意见提出,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

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型开放水平全面提高。

在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支持数字平台企业有序发展,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中国头部企业探索出算力驱动、用户生成、数据高效利用的新型数字服务形态,在国际市场显示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更多物质财富。

意见释放出积极信号,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巩固发挥优势、继续创新发展,发挥更多积极带动作用。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